公告标题: |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1-07-06 至 2021-07-12 | 撰写单位: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25020 项目名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1. 通勤车辆: 不低于50座及以上全封闭空调旅行车3台(配备司机); 不低于19座及以上的空调中巴2台(配备司机)。 不低于48座及以上全封闭空调旅行车2台(配备司机); 不低于35座及以上空调中巴车1台(配备司机); 服务期为壹年:先签订一年合同,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相互协商,在保持原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可续签一年合同 2.通勤运行路线: 南校区1号线(50座):6:40林业招待所-6:43辽宁大学-6:45宁山路-6:48第四医院-7:00联营-7:05大润发-7:06南九路-7:10十马路-7:12工农桥头-7:15万科农行路口-7:20长白二校-7:50南校区 南校区2号线(50座):6:10师范大学-6:25怒江街松山西路交叉口-6:30教师新村-6:32格林阳光-6:36水木清华-6:40汇宝国际-6:46东北玩具城-6:52北二路宜家-6:57铁西广场-7:05铁西家乐福-7:15阳光100-7:20南阳湖桥-7:50南校区 南校区3号线(50座):6:25老长客总站-6:32龙之梦-6:40一0七中学-6:42傍江桥北-6:52水务局-7:00奥体中心-7:03麦德龙-7:13恒大名都-7:20奥园-7:50南校区 北校区1号线(48座):7:00和黄家园正门-7:10汇宝国际B区-7:12世纪联华-7:15市委党校-7:25高德海鲜二部-7:30辽大二部-7:36原长客总站-7:55北校区 北校区2号线(48座):6:50塔湾农贸市场天桥-7:05永强商务旅社-7:15黄河大街陵西地铁口-7:18黄河大街三台子地铁站-7:20万科紫台-7:24消防中队-7:29沈师地铁口-7:32航空航天大学地铁口-7:50北校区 南北互通1号线(35座):6:30铁路中学公交站-6:35长白四路工农桥-6:45中海和平之门-6:53恒大名都-6:56奥园-7:25苏家屯高速口-8:10北校区(走高速) 南北互通2号线(19座):7:15北校区-8:00南校区(走高速) 鞍山线(19座):5:40利生花园西南门-6:00锦联左岸-6:30和平大润发-6:36长白大润发-6:42中海和平之门-6:52恒大名都-6:54奥园-7:08苏家屯高速口-8:00鞍山职教城(走高速) 三、服务要求 1.以上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 2015年 1月 1日 后出厂的车辆,车辆外观良好,并提供相符的有效行驶证、保险单等证件。 2.必须按照校方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通勤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投标供应商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征得校方同意。 3.首站不得迟到,如发生首站迟到超过10分钟的情况,校方员工可打乘出租车前往目的地,投标供应商须支付校方乘坐此线路全部员工的打车费用。 4.合同期限内投标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所提供的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他情况需调整车型,投标供应商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校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校方同意。 5.合同期间,如果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不可预见的情况,投标供应商应向校方说明,并及时调派备用车辆为校方服务。 6.车辆必须保持内外的整洁,无异味,及时更换车座套。 7.需配备合格驾驶员,配备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与其所驾驶车辆相应等级的中国驾驶执照及准驾证。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合同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抽烟,保证校方员工的安全及得到满意的服务。 8.提供每部服务车辆和配备驾驶员的相关资料,合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驾驶员。 9.服务车辆在提供服务期间到校后必须全天停放在校内,不得从事其它营运事宜,服务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行驶期间全程监控。 10.中标供应商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保险期限涵盖合同全过程。 11.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先签订一年合同,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相互协商,在保持原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可续签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