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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日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1-08-12 15:29:1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x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第四批辅机设备二级集采招标招标公告

 


日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8-1-070

1. 招标条件

日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日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采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北京。

2.2 服务内容:选聘2021-2023年度日常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3 项目工期:服务期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19-2024年度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四标段标包1(法律纠纷处理律师事务所)或标包2(商事律师事务所)资格预审通过机构。

3.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3.2.3 投标人拟指派不少于1人前往招标人提供驻场法律服务,驻场律师的资质要求如下:(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提供证书扫描件;(2)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证满2年,提供证书扫描件;(3)熟悉招标采购、异议投诉、公司常法等领域法律事务,具有相关从业经验,需提供驻场律师对应业绩合同作为证明文件,至少提供主体信息页,载明驻场律师姓名页及签章页(不能体现律师姓名的合同,请提供加盖业主单位章的证明文件);

3.2.4 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以来(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以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签字页、关键主体页、服务内容页)。

3.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12日9:00起至2021年8月17日17:0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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