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平市中心医院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仪和电子鼻咽喉内窥镜设备系统等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9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83-2021-01834
项目名称:开平市中心医院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仪和电子鼻咽喉内窥镜设备系统等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3344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单道微量注射泵、双道微量注射泵、输液泵(滴泵)、电动吸痰机、儿童智能雾化单元、自动腹膜透析机、电热蒸汽发生器、医用快速风干机、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3943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货物 |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 两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943900.00 | 3943900.00 |
1-2 | 其他货物 | 单道微量注射泵 | 十三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3 | 其他货物 | 双道微量注射泵 | 三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4 | 其他货物 | 输液泵(滴泵) | 两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5 | 其他货物 | 电动吸痰机 | 四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6 | 其他货物 | 儿童智能雾化单元 | 十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1-7 | 其他货物 | 自动腹膜透析机 | 两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8 | 其他货物 | 电热蒸汽发生器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9 | 其他货物 | 医用快速风干机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10 | 其他货物 | 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仪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合同包2(中央监护系统(配床边监护仪4台)、床边监护仪、中央监护系统(一托八)、电子鼻咽喉内窥镜设备系统、便携式多参数监护仪、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移动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宫腔镜、光电一体阴道镜、空气消毒机(挂墙式)、空气消毒机(移动式)、非接触式眼压计、光学生物测量仪、可控式冷疗器、单晶片摄像系统及光源系统(内窥镜图像处理装置)、呼吸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5277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货物 | 中央监护系统(配床边监护仪4台) | 两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277800.00 | 5277800.00 |
1-2 | 其他货物 | 床边监护仪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3 | 其他货物 | 中央监护系统(一托八) | 一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1-4 | 其他货物 | 电子鼻咽喉内窥镜设备系统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5 | 其他货物 | 便携式多参数监护仪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6 | 其他货物 | 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7 | 其他货物 | 移动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8 | 其他货物 | 宫腔镜 | 两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1-9 | 其他货物 | 光电一体阴道镜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10 | 其他货物 | 空气消毒机(挂墙式)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11 | 其他货物 | 空气消毒机(移动式)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12 | 其他货物 | 非接触式眼压计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13 | 其他货物 | 光学生物测量仪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14 | 其他货物 | 可控式冷疗器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15 | 其他货物 | 单晶片摄像系统及光源系统(内窥镜图像处理装置) | 一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1-16 | 其他货物 | 呼吸机 | 两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合同包3(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仪、充气升温装置、可视喉镜、视频喉镜、冷光源单头无影灯单孔、高压蒸汽灭菌器、转运床、楼梯担架、抢救床、CCU多功能床):
合同包预算金额:2820950.00元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货物 | 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仪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820950.00 | 2820950.00 |
1-2 | 其他货物 | 充气升温装置 | 两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3 | 其他货物 | 可视喉镜 | 三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4 | 其他货物 | 视频喉镜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5 | 其他货物 | 冷光源单头无影灯单孔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6 | 其他货物 | 高压蒸汽灭菌器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7 | 其他货物 | 转运床 | 一张 | 详见采购文件 | ||
1-8 | 其他货物 | 楼梯担架 | 一张 | 详见采购文件 | ||
1-9 | 其他货物 | 抢救床 | 一张 | 详见采购文件 | ||
1-10 | 其他货物 | CCU多功能床 | 六张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合同包4(无创呼吸机、中央监护系统、有创呼吸机(转运型)、高流量无创呼吸湿化治疗仪、一氧化氮检测仪、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多功能血细胞分类计数器、血球分类计数器、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全自动酶联洗板机、手术无影灯、亚低温治疗仪、手持式血液分析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2291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货物 | 无创呼吸机 | 两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291800.00 | 2291800.00 |
1-2 | 其他货物 | 中央监护系统 | 一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1-3 | 其他货物 | 有创呼吸机(转运型) | 一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1-4 | 其他货物 | 高流量无创呼吸湿化治疗仪 | 两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1-5 | 其他货物 | 一氧化氮检测仪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6 | 其他货物 | 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7 | 其他货物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8 | 其他货物 | 多功能血细胞分类计数器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9 | 其他货物 | 血球分类计数器 | 三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10 | 其他货物 |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11 | 其他货物 | 全自动酶联洗板机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12 | 其他货物 | 手术无影灯 | 四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13 | 其他货物 | 亚低温治疗仪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1-14 | 其他货物 | 手持式血液分析仪 | 一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2、3、4: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自然人投标的)。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投标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人应当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Ⅱ类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Ⅲ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所属类别;(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的除外)(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Ⅱ类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Ⅲ类医疗器械)复印件)
(3)投标人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4)投标人所投报的(合同包3:抢救床、CCU多功能床)应当是由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制造商生产的产品;(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所投报的(合同包2:移动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空气消毒机(挂墙式)空气消毒机(移动式))应当是由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凭证》的制造商生产的产品;(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凭证》复印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8月13日至 2021年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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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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