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1-08-148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景观湖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938.794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8.794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改造景观湖为渗沥液储池及雨水收集池,同时新建一座清水池。渗沥液储池及雨水收集池采用HDPE膜防渗,同时渗沥液储池上方采用HDPE浮动盖。清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建设地点: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双山村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8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制度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具有市政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7日 至 2021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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