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燃气工程调压站及配套供热(冷)工程供热中心站景观和供热中心站烟囱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燃气工程及配套供热(冷)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关于开展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A、F社区)配套供热(冷)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8〕016号)、《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B、C社区)配套供热(冷)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011号)、《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D、E、G社区)配套供热(冷)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017号)、《关于同意开展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A、F社区)配套燃气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69号)、《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B、C社区)配套燃气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12号)、《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D、E、G社区)配套燃气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18号)、《关于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燃气工程调压站(含燃气监控中心)及配套供热(冷)工程供热中心站(含供热监控中心)景观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132号)、《关于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供热(冷)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30号)、《关于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燃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29号)、《关于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供热(冷)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73号)、《关于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政府补贴(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70%+30%,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燃气工程调压站及配套供热(冷)工程供热中心站景观和供热中心站烟囱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容东片区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1号供热中心站占地面积3858.85平方米,建筑面积6540.11平方米。其中地上578.58平方米,地下5961.53平方米。地下一层(局部夹层),地上一层。地上仅保留必要的出入口、泄爆口以及通风井。站内安装天然气锅炉(2×29MW)、烟气型吸收式热泵(2×4.7MW)、燃气冷热电联供(2×2.5MW)、换热站(5.72MW),以及配套水泵、板换、冷却塔、烟囱、电气、自控、暖通、给排水以及厂区给排水等。2号供热中心站占地面积3103平方米,建筑面积7596平方米。其中地上348平方米,地下7248平方米。整个供热中心站地下二层(局部夹层),地上一层。地上仅保留必要的出入口、泄爆口以及通风井等。站内安装天然气锅炉(3×29MW)、烟气型吸收式热泵(1×4.7MW)、燃气冷热电联供(2×3MW)、中深层地热(10.66MW)、电制冷和水蓄能供冷(2.46MW)、换热站(52.58MW),以及配套水泵、板换、冷却塔、烟囱、电气、自控、暖通、给排水以及厂区给排水等。3号供热中心站占地面积2920.5平方米,建筑面积7149.06平方米,其中地上361.2平方米,地下6787.86平方米。整个供热中心站为地下二层(局部夹层),地上一层。地上仅保留必要的出入口、泄爆口以及通风井。站内安装天然气锅炉(2×29MW+1×46MW)、烟气型吸收式热泵(2×8.4MW)、中深层地热(5.33MW)、换热站(15.03MW),以及配套水泵、板换、烟囱、电气、自控、暖通、给排水以及厂区给排水等。4号供热中心站占地面积250平方米,建筑面积3732.81平方米,其中地上250平方米,地下3482.81平方米。整个供热中心站为地下一层(局部夹层),地上一层。地上仅保留必要的出入口、泄爆口以及通风井。站内安装天然气锅炉(3×14MW)、烟气型吸收式热泵(1×2.31MW)、中深层地热(5.33MW)、换热站(15.41MW),以及配套水泵、板换、烟囱、电气、自控、暖通、给排水以及厂区给排水等。
2.3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
烟囱及其塔架工程:计划工期:2021年9月17日-2021年10月15日(实际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园林绿化工程:计划工期:2021年9月17日- 2021年11月1日 (实际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养护期24个月。
2.4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
4座供热中心站烟囱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供热(冷)工程1、2、3、4号供热中心站的烟囱及在线监测系统,烟囱范围包含烟囱本体、地脚螺栓、平台爬梯、检修平台、航空警示灯、防雷、保温、隔热、防腐等的设备的供货与安装;在线监测系统范围包含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整套系统所供设备及材料的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规格书。
燃气工程调压站及4座供热中心站景观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按照景观施工图全部的内容,包括供热和燃气用地红线内非封闭区及封闭区内的所有车行道路、人行道路、道牙、地面铺装、停车场、台地、围栏、围墙、景墙、城市家具(坐椅、垃圾桶等)、下沉广场上空装饰钢丝、进入封闭区的大门(挡杆门、铁艺门等)和门柱、绿化管网购(水、电)、灯具购置与敷设、管井盖(装饰隐形及种植井盖)、雨水排水口及篦子、绿化苗木采购与种植、灌溉、养护肥料采购与施肥、农药采购与打药、修剪、浇水(水免费)、直到养护期结束。
特别注意:红线内的场地出入口处、与市政道路临界处的人行道铺装(归市政使用部分),施工前要与现场已经完成的市政道路铺装进行逐项核对,并进行统一深化铺装设计调整,以保证达到与市政道路一致。
2#:招标范围:
按照景观施工图全部的内容,包括供热和燃气用地红线内非封闭区及封闭区内的所有车行道路、人行道路、道牙、地面铺装、停车场、台地、围栏、围墙、景墙、烟囱台阶坐凳、特色坐凳、林间坐凳、城市家具(坐椅、垃圾桶等)、下沉广场上空装饰钢丝、进入封闭区的大门(挡杆门、铁艺门等)和门柱、绿化管网购(水、电)、灯具购置与敷设、管井盖(装饰隐形及种植井盖)、雨水排水口及篦子、绿化苗木采购与种植、灌溉、养护肥料采购与施肥、农药采购与打药、修剪、浇水(水免费)、直到养护期结束。
特别注意:红线内的场地出入口处、与市政道路临界处的人行道铺装(归市政使用部分),施工前要与现场已经完成的市政道路铺装进行逐项核对,并进行统一深化铺装设计调整,以保证达到与市政道路一致。
3#:招标范围:
包括供热和燃气用地红线内非封闭区及封闭区内的所有车行道路、人行道路、道牙、地面铺装、停车场、台地、围栏、围墙、景墙、休息长廊(架)、烟囱台阶坐凳、特色坐凳、林间坐凳、城市家具(坐椅、垃圾桶等)、下沉广场上空装饰钢丝、进入封闭区的大门(挡杆门、铁艺门等)和门柱、绿化管网购置与敷设(水、电)、灯具购置与敷设、管井盖(装饰隐形及种植井盖)、雨水排水口及篦子、绿化苗木采购与种植、灌溉、养护肥料采购与施肥、农药采购与打药、修剪、浇水(水免费)、直到养护期结束。
特别注意:红线内的场地出入口处、与市政道路临界处的人行道铺装(归市政使用部分),施工前要与现场已经完成的市政道路铺装进行逐项核对,并进行统一深化铺装设计调整,以保证达到与市政道路一致。
4#:招标范围:
按照景观施工图全部的内容,包括:
1、地面层:供热和燃气用地红线内非封闭区及封闭区内(景观围墙以外)的所有车行道路、人行道路、道牙、地面铺装、停车场、台地、围栏、围墙、东侧景墙、烟囱台阶坐凳、特色坐凳、林间坐凳、城市家具(坐椅、垃圾桶等)、下沉广场上空装饰钢丝、进入封闭区的大门(挡杆门、铁艺门等)和门柱、入口LOGO墙、绿化管网购置与敷设(水、电)、灯具购置与敷设、管井盖(装饰隐形及种植井盖)、雨水排水口及篦子、绿化苗木采购与种植、灌溉、养护肥料采购与施肥、农药采购与打药、修剪、浇水(水免费)、直到养护期结束。
特别注意:红线内的场地出入口处、与市政道路临界处的人行道铺装(归市政使用部分),施工前要与现场已经完成的市政道路铺装进行逐项核对,并进行统一深化铺装设计调整,以保证达到与市政道路一致。
2、供热和燃气建筑屋顶范围内的道路铺装、挡墙、廊架、采光口护栏、设备护栏、屋顶女儿墙玻璃栏板、种植池、坐凳、绿化管网购置与敷设(水、电)、灯具购置与敷设、管井盖(装饰隐形及种植井盖)、雨水排水口及篦子、绿化苗木采购与种植、灌溉、养护肥料采购与施肥、农药采购与打药、修剪、浇水(水免费)、直到养护期结束。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对应内容。
2.5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②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①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含高度30米及以上的钢质烟囱或钢套筒烟囱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
②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含有金额200万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至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部分。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最终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l项修改为本条);
②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
③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②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b.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其业绩认定(承担烟囱施工的单位应具备本招标公告3(1)的资质要求并提供烟囱施工业绩,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单位应提供园林绿化施工业绩);c.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由承担烟囱及其塔架施工单位承担并委派项目经理;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8)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9日9时0分0秒至2021年8月2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