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5#-7#通用泊位码头工程初步设计、详勘项目编号:JG2021-11964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 16时0分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保证金金额(万元):10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82.49投标人资格条件:3.1 基本要求: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港口与航道行业(注:根据建市[2020]94号,最新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调整为港口与航道行业)甲级资质;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注:根据建市[2020]94号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合并为岩土工程专业,工程测量专业合并为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18至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018至2020年度均盈利。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注: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承诺满足“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要求的声明函为准。 3.1.4 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且担任过1项(或以上)码头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2)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且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勘察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1)设计业绩指包含有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2)拟委任的人员应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以及提供上述人员近六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的社保证明文件。 3)注册人员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①和②要求的业绩。 ①2011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国内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通用码头或散货码头项目设计工作(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所完成项目的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及设计批复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勘察合同金额达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的码头工程勘察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协议书复印件)。 注:1)“完成过”指:由投标人独立承担设计的项目已取得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政府批复文件证明材料。 2)设计业绩指包含有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业绩。 3)业绩类型、规模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政府批复文件为准。 4)上述资料中的设计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设计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且担任过1项(或以上)码头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开标时间:2021年9月8日 9时0分 - 2021年9月8日 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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