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连云港石化罐区一期项目
(汽车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6HJ-TJFGS-LYG012)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连云港石化罐区一期项目(招标编号:16HJ-TJFGS-LYG012)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连云港洋井石化公共罐区一期项目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及招标文件见附件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经营资质。
4.2必须是接受招标单位资质预审合格的单位。
4.3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4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5提供与同产业相关相近的3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证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是否需要使用CA:否。
5.1本次招标文件仅在交易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需在交易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平台点击“下载文件”-“投标报价”。
5.2.3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8月19日12时00分至2021年8月26日11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文件“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件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标段(包)名称,以便财务及时查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2线上递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并线上递交付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平台操作:“我的项目-项目主控台-保证金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账户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城中支行
开户帐号:1733110104001828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上投标,线上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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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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