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葫芦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葫芦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一期)经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西审管(投资)发〔2021〕9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专项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西吉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吉县葫芦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一期);
2.2建设地点:固原市西吉县;
2.3 建设规模:本次共6个灌区,分别为马莲灌区、将台灌区、东坡灌区、兴隆灌区、好水灌区、什字灌区。
2.4计划工期:90天;
2.5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及运营和维护等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等全过程监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西吉县葫芦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一期)的施工;
二标段:西吉县葫芦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一期)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一标段施工招标要求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省进宁企业建造师需具备水利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
3.2 本次二标段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含甲级),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3 持有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且年龄不足65周岁的人员,参与投标时请依据《关于明确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建)发[2018]62号)文件执行。
3.4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6 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应是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6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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