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DW2021019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事业单位业务用房地面民宅拆除及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58811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58811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民宅4栋,其中1栋6层楼、2栋3层楼、1栋2层楼,拆除面积约10633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安全员要求: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其信用记录,经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若存在失信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除单一来源采购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4日 至 2021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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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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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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