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烧结厂南区料场转运站新增3台布袋除尘器总承包工程
(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2021]建招第029号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现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南区料场转运站新增3台布袋除尘器总承包工程的工艺布置、设备及材料供货、拆除、建安施工、调试、技术培训、保修等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烧结厂南区料场转运站新增3台布袋除尘器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1、投标方负责在烧结南区料场混1# (混2#)、混3#、卸3#皮带转运站屋顶各新建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和风机,含基础、地面至屋顶楼梯等。2、投标方负责对除尘系统的管道布局进行设计,共8个除尘点,使操作岗位各扬尘点处(距离皮带0.5米处)的粉尘浓度低于4mg/Nm3,除尘器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Nm3 。
中标人负责以上工程内容的工艺布置、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拆除、建安施工、调试、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设备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总承包。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3 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为合同生效后,计划完工时间:合同生效后4个月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具体施工安排须配合招标方生产,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从第五天开始计算,每延误一天按30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5%封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不低于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冶工程)专项乙级资质,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只能二家组成)。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主办方为除尘器设备制造厂商。
3.5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1套布袋除尘器在钢铁厂应用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及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粉尘检验合格报告为准,均需加盖公章。)
3.6技术交流:招标人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技术交流时间为:2021年 8 月 30 日,联系人:黄毅:1385085599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8月 23日至 8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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