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建设、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土壤改良项目和2021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项目采购商品有机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1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532325JH202100467
项目名称: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建设、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土壤改良项目和2021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项目采购商品有机肥
预算金额(万元):708.03
最高限价(万元):0.09
采购需求:采购商品有机肥一批,数量7867.00吨(该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数量按中标价格确定),具体的技术需求或参数要求详细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按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要求配送到全县各乡镇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投标报价优惠6%。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投标报价优惠6%。2.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报价优惠6%。2.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报价优惠6%。2.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技术力量较强的合法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即可),投标人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3.2投标可以是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农业肥料使用证(肥料登记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农业肥料生产许可证或肥料登记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与使用说明;3.3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4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8-25 00:00至2021-08-31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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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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