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存储与CDP容灾维保服务(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存储与CDP容灾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存储、服务器、容灾系统维保服务供应商的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地点在湖南中烟公司总部和技术中心,具体内容详情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6.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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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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