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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八十九批招标(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乙二醇溶液采购)招标公告

2021-08-27 18:59:3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八十九批招标(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乙二醇溶液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1082702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交货期

招标文件价格(元)


2021-QT-NYGC-0000-1-0225-1/1

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2#、5#、6#能源站电梯采购及安装

工程概况: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南方分公司拟在横琴岛的高新产业园区内远期规划8台,首期建设2台39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和配套的热网系统作为横琴经济开发区的基础配套设施。现1号及2号机组已投产。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区域供冷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稿)》,区域供冷系统共布置了十一个冷站,后调整为九个冷站。向区内建筑空调系统提供冷冻水,同时为区域内的高级酒店提供生活和采暖用热水。区域供冷供热的主要用户为各类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及部分住宅,每个冷站的服务半径约为1.5公里。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建设应配合横琴新区的建设分期进行。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内电梯设备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包括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包括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移交(含发包人移交给使用单位后到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的变更使用主体更名手续)、结算、培训、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质保期保障、取得《电梯准用证》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1000


2021-QT-NYGC-0000-1-0225-1/2

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2#、5#能源站乙二醇溶液采购

工程概况: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南方分公司拟在横琴岛的高新产业园区内远期规划8台,首期建设2台39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和配套的热网系统作为横琴经济开发区的基础配套设施。现1号及2号机组已投产。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区域供冷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稿)》,区域供冷系统共布置了十一个冷站,后调整为九个冷站。向区内建筑空调系统提供冷冻水,同时为区域内的高级酒店提供生活和采暖用热水。区域供冷供热的主要用户为各类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及部分住宅,每个冷站的服务半径约为1.5公里。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建设应配合横琴新区的建设分期进行。

本项目招标范围:

(1) 投标人需提供抑制性乙二醇原液,现场混合至质量浓度为25%的乙二醇溶液。

(2) 本次采购的抑制性乙二醇原液主要用作蓄冰系统载冷剂。

(3) 本项目为珠海横琴新区区域供冷系统二期冷站项目(2#、5#供冷站),2#站350吨、5#站195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2#、5#、6#能源站电梯采购及安装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而影响到企业正常运营的情况。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8、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等同的质量管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1、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做无效处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要求:

1、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

2、代理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及安装单位授权书,电梯安装单位须提供电梯制造商授权书或合作协议。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6年8月-2021年8月)必须具有5台及以上工业或民用工程电梯设备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2#、5#能源站乙二醇溶液采购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而影响到企业正常运营的情况。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8、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9、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0、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做无效处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为代理/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制造商持有的上述证书。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经销商证明。

2、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应有10年内(2011年8月-2021年8月)至少1个冰蓄冷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及项目业主公章的业绩证明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页、承包范围页、装机容量页、投运时间、联系人及方式等,字体或内容不清晰、不完整的业绩证明不予承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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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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