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饶平县新丰镇洞泉村陂墩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编号:JG2021-12178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 16时0分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保证金金额(万元):6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31.331072投标人资格条件:1. 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具备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信良好的施工企业;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 .拟投入的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地质或岩土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1名;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企业(含分公司)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拟投入本工程所有人员在投标登记前三个月(需含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连续且有效的社保缴费清单; 4. 没有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投标人2018年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为300万元或以上类似地质灾害的施工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金额以合同为准); 6 .广东省外投标人需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8 .企业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者经营异常信息已移除; 9 .2020年至今没有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含市及区级住建局)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 10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11.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1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开标时间:2021年9月17日 14时30分 - 2021年9月17日 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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