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WD公开HA2021-0802
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地下室防水工程
预算金额:8.73792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3792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淮安市公安局地下室防水工程,详见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2、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4、供应商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以来任意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5、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必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以来任意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至 2021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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