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公司江西分公司2021年综合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1-D-D17151),招标人为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为适应市场需要,高效率、低成本、规范建设支撑能源业务发展规范,拟启动铁塔能源公司江西分公司2021年综合安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工作。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四个施工安装服务模块:能源业务市电引入模块、换电柜安装服务模块、UPS安装服务模块和电动自行车慢速充电桩安装服务模块。
1.3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758.73万元(含税),共划分11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性投一个或多个标段,可兼中多个标段,标段划分及实施区域分配如下:
标段号 | 地市 | 中标人数量 | 份额 | 施工区域 | 标段内份额金额(元) | 标段内份额占比 | 金额小计(元) |
1 | 南昌 | 2 | 份额1 | 青山湖区、进贤县、西湖区、青云谱区、安义县、湾里区、南昌县 | 1529100 | 60% | 2548500 |
份额2 | 高新区、红谷滩区、昌北区、新建县、东湖区 | 1019400 | 40% | ||||
2 | 九江 | 1 | 份额1 | 九江 | 505500 | 100% | 505500 |
3 | 上饶 | 1 | 份额1 | 上饶 | 823500 | 100% | 823500 |
4 | 抚州 | 1 | 份额1 | 抚州 | 823000 | 100% | 823000 |
5 | 宜春 | 1 | 份额1 | 宜春 | 498000 | 100% | 498000 |
6 | 吉安 | 1 | 份额1 | 吉安 | 362800 | 100% | 362800 |
7 | 赣州 | 1 | 份额1 | 赣州 | 988500 | 100% | 988500 |
8 | 景德镇 | 1 | 份额1 | 景德镇 | 250000 | 100% | 250000 |
9 | 萍乡 | 1 | 份额1 | 萍乡 | 265000 | 100% | 265000 |
10 | 新余 | 1 | 份额1 | 新余 | 250000 | 100% | 250000 |
11 | 鹰潭 | 1 | 份额1 | 鹰潭 | 272500 | 100% | 272500 |
注:以上金额均为预估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将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4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5计划工期:以实际下达施工订单要求为准。
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1.7项目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基于最高限价表基础上折扣报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企业资质:
(1)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同类项目(外市电引入施工)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项目名称、标的、金额、签订日期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以框架合同加订单或结算依据为准,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的业绩,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否决其投标)。
2.4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投标人被列入江西铁塔供应商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平台黑名单或列入江西省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1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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