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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补充干化污泥处置招标项目(第二次)

2021-09-04 00:21:0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 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补充干化污泥处置招标项目(第二次)
  • 项目编号:JG2021-1231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9月4日 0时0分~2021年9月27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4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025.72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须是水泥厂,或发电(热电厂),或垃圾焚烧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 3. 投标人均需持有处置干化污泥的环评批复。(非广州市内处置单位需持有当地地级市污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外市干化污泥的相关证明。) 投标人承诺的承接本项目的日处理干化污泥量不得超过环评批复文件内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的量。非广州市内处置单位同时还需承诺承接本项目的日处理干化污泥量不得超过当地地级市污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外市干化污泥的量。(需提供产能承诺函)。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不存在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规定情况的声明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人没有被纳入本项目招标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书面限制投标的企业名单。(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要求,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备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7日 10时0分 - 2021年9月27日 11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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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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