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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政府采购办公室司法部2021年度机关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9-07 15:33:0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161SCCZN629

项目名称:司法部2021年度机关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采购内容:司法部机关食堂承担着司法部机关干部职工日常就餐、公务接待用餐等服务保障工作,安全、优质、营养的食材供应十分重要。为确保食材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机关食堂食材的质量供应水平,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3个采购包各一家服务公司,承担司法部的食堂食材供应保障工作。招标内容为原料配送和厨房杂品等。
  2.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用途:

 

预计采购内容

包件预算

包件1

蔬菜水果类的,牛奶,面,油,禽蛋,水产,调料,厨房杂品类等

305万元

包件2

猪肉7万斤

175万元

包件3

牛肉类2万斤

70万元

合计

550万元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4)交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第1包件预留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因此,非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标的参与投标时,必须将允许分包的内容或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比例必须达到54.1%,并且接受分包的小微型企业合同总金额比例必须达到32.5%,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中型企业制造或承接的标的参与投标时,必须将允许分包的内容或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且接受分包的小微型企业合同总金额比例必须达到32.5%,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开标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购买了招标文件(4)专业资质要求: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至 2021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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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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