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中韩示范区“可再生能源+PEM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氢气压缩、储存及加氢系统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建设地点位于长春中韩示范区内。
建设规模:2×200Nm³/h制氢,500kg/d加氢的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站及其附属工程;配套18.56MWp光伏及其附属工程;厂外接口(含电力接入、用水、雨水、排污及供暖等)。
项目整体进度:2021年10月30日设备到货,11月30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具备联合试运条件。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期 | 文件价格 (元) |
---|---|---|---|---|---|
1 | 2021-HB-GHDL-0000-1-0256-1/1 | 氢气压缩、储存及加氢系统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1月20日具备联合试运条件 | 1000 |
注:以上范围包括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吉电股份中韩示范区“可再生能源+PEM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氢气压缩、储存及加氢系统 | 一、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具有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 3、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的生产制造商;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近5年内未发生加氢站设备爆炸等设备安全事故。 二、业绩要求: 在截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应具有2座以上≥500kg/天加氢站供货及施工业绩。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三、其它要求: 1.制造商需提供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原件3份,原产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1-2份。安装前需到项目所在地安监局办理告知手续,安装完毕后将相应资料收集并配合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2.投标人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资质。不具备该资质而将工艺管道安装工程分包的,必须提供分包商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资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9月9日至 2021年 9月15日。
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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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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