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两化搬迁VCM项目-排水管-750米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BH-114)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两化搬迁VCM项目-排水管-750米采购招标(招标编号:TJBH-114)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询比价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3.11工程名称: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80万吨/年VCM项目
3.12工程地点:天津市经济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红旗路以南、南港六街以东。
3.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3.14工程内容:本招标项目为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80万吨/年VCM施工项目。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及采购文件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交易平台注册供应商,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3日内申请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审核的合格供应商
4.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4.3财务能力要求: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含)万元人民币,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含)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4.4垫资能力要求:供应商要求有垫付资金的能力。
4.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其他涉及信用违约的情况。
4.6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是否需要使用CA:否。
5.1本次招标文件仅在交易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布。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需在交易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5.2.2办理CA数字证书:线上投标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办理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办理。
5.2.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9月09日18时00分至2021年09月14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于2021年09月14日16时00分前通过厂家对公账户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标段(包)名称,以便财务及时查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必要说明:
6.1.1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将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作为投标附件一同上传,未规定上传或者未按规定时间、规定金额及未按6.1条款中的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方有权对该投标方废标处理。
6.1.2对于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参与投标的投标方,招标方有权对该投标方废标处理。
6.2线上递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并线上递交付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6.3开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应及时邮寄(顺丰寄付)投标保证金的退款收据及A4纸打印的开户信息(开户行名称、账号、行号)(缺一不可)、所投标标段信息,以便我公司及时退款,邮寄地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天津渤化两化搬迁指挥部北侧,十三化建VCM项目部,郑兰兰 18502291550。未中标单位,我公司在化学交易平台发布落标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此款电汇至贵公司指定账户;中标单位,我公司在与中标人签订正式《材料采购合同》后,将此款项转变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后予以退还(不含息)。
6.3.1请将上述款项汇至下述账户: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沧州市永安支行,账号:13001695808050503076,行号:105143000068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4.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6.4.2如投标单位中标,由于中标人任何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生效的;
6.4.3如投标单位在本次投标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或其他政策法规、违反我公司开标会纪律、违反我公司关于本次招标相关合理合法要求、故意弄虚作假、串标、陪标、企图贿赂、胁迫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干扰我公司开、评标相关人员正常工作的。
6.4.4如出现一家以上投标方,为同一IP地址(以交易平台显示为准)的情况,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废标处理。
6.4.5未经招标方认可,擅自修改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标准、材质、规格型号、数量等)或数量乘以单价不等于金额,或者金额相加不等于总金额的情况,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废标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上投标,线上开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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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