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市分行委托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庆阳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庆阳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HX-202101702-017
1.3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负责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庆阳市分行食堂管理、餐食制作及食材供应(包括桌餐制作、周末或节假日加班用餐,含食材)。
1.5人员要求:本次外包服务配备专业服务人员数量最低要求为6人:主厨2人;面点师1人;洗碗/清洁工3人。
1.6服务期限:两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投标人须提供连续近两年(2019-2020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两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2.1.4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1.5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6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1.7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9月1日以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一个同类项目业绩的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的公告发布之日起信息截图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2.1.9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7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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