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T-CS-20210065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一号楼文化活动广场房顶防水工程及净化自来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85245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85245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5、本次采购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且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除项目经理外还需配备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专业应符合本项目需求,以上人员同时需提供近6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中标后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按要求在施工现场,证书存放在采购人处,项目竣工后归还。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3日 至 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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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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