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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连界至乐山线四电工程电力电缆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1-09-14 08:23:0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新建铁路连界至乐山线四电工程电力电缆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NZHB-202102-ZB03

 

1.招标条件

 

新建铁路连界至乐山线四电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NZHB-202102-ZB03)已经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装备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铁路连界至乐山线四电工程电力电缆采购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XNZHB-202102-ZB03

2.2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及包件划分: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期: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许可和认证: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4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监督检验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

3.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至2021年的投标产品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须一一对应)。

3.7履约信用: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其他要求:投标人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1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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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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