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7/16-CL-0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永安市.
一、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1月-2023年12月石灰石粉采购招标(生产物资类班车招标第九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2×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2022-2023年度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预估采购数量10万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7/16-CL-0501 | 2022年1月-2023年12月石灰石粉采购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1月-2023年12月期间石灰石粉采购(约10万吨,具体数量以甲方脱硫生产需要为主。每月使用量根据生产情况决定应备有(1000吨以上)的产品库存。)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2年1月-2023年12月石灰石粉采购】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具备月供货能力不低于4000 吨,且必须提供两份单日称重过磅单或日供货清单(有甲方证明)。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1 月1 日至今)应具有2项石灰石粉合同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3.2.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14 15:05到2021-09-22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14 15:05到2021-09-22 12: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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