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宜春市26条主次干路改造工程(一期)建设土建及绿化工程袁州区标段监理服务项目 ”采取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阳光-YG2021-029
2.项目名称:宜春市26条主次干路改造工程(一期)建设土建及绿化工程袁州区标段监理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60.5289万元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项目要求 |
1 | 监理服务 | 1 | 项 | 60.5289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100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8)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按以下顺序排序:(1)以报价低的排列在前;(2)以技术得分高者排序在前;(3)以商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4)随机抽取。
四、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