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扬子石化/烯烃厂乙二醇装置设备更新项目-二乙二醇塔(T710)-S所需二乙二醇塔(T710)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1019-2103-11886-B1 2.项目内容:扬子石化/烯烃厂乙二醇装置设备更新项目-二乙二醇塔(T710)-S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填料塔\Φ2200×30000~35000×10 S32168 含内件 常压 | 1.00 | 台 | 包1-二乙二醇塔式(T710)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3月30日、扬子石化物采中心仓库或买方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投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和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中给予扣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投标人具有近5年(2016年01月至2020年12月)制造石化企业2台及以上、Ⅱ类及以上、不锈钢塔器(直径>3000、长度>35000)业绩,提供合同、总图或技术协议的复印件、使用方证明(含用户名、联系人、联系方式、使用方签署或加盖公章)等证明文件,合同、总图或技术协议、使用方证明等证明文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需承诺完全满足《南京金凌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扬子石化烯烃厂乙二醇车间T-710DEG塔维修项目二乙二醇塔(T-710)总图/3张》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且无技术偏离,提供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2类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证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9月24日8:00时至2021年9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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