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W2021-SH567
项目名称:虚拟化平台及操作系统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9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虚拟化平台及操作系统维保服务,1项。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可以提供上一年度(2020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或承诺书等);(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资格审查小组将在资格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三、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无效:(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服务由供应商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若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无效。(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否则投标无效。(3)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未提供的投标无效。(4)本项目类别:服务类。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请供应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认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至 2021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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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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