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机场改扩建项目综合动力用房(供水站)、综合办公楼等非民航专业部分应急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1614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一、招标条件
本佳木斯机场改扩建项目综合动力用房(供水站)、综合办公楼等非民航专业部分应急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1614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筹措,招标人为佳木斯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综合动力用房(供水站):综合动力用房位于现状中心变电站西北侧,包含供水站、制冷站及换热站,建筑面积1612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高度8.95米。本工程采用桩基础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类型为多层公共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弱电等工程。 (2)综合办公楼:在机场现状航站楼西侧新建综合办公楼,用地面积84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9270.78平方米。本工程为L型综合办公楼,分为办公楼、备勤楼及综合服务楼。其中,办公楼为地上六层,建筑高度23.2米;备勤楼为地上七层,建筑高度23.80米;综合服务楼为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1.3米。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监理项目部要求监理人员专业配套,各阶段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和人员资格应满足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总监代表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3.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9月25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9月30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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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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