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至永定(闽粤界)高速公路永春至永定泉州段隧道灯具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211126019)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莆田至永定(闽粤界)高速公路永春至永定泉州段隧道灯具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泉州莆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资 ,招标人为泉州莆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名称:福建省莆田至永定(闽粤界)高速公路永春至永定泉州段隧道灯具改造工程项目
2.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福建省莆田至龙岩永定高速公路泉州段,路线全长约93.007Km,起点接莆永高速公路仙游段(分界点位于白鸽岭隧道内),通过磻溪枢纽互通与泉三高速公路衔接,终点位于泉州与龙岩两市交界处的福田云中山隧道内。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按双向四车道设计,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24.5m。
全线共有隧道22座,其中天马山隧道为三车道隧道,照明设计速度100km/h。
福建省莆田至永定(闽粤界)高速公路永春至永定泉州段隧道灯具改造工程项目,共设 2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
标段 | 标段范围及工程规模 |
ED1 | 标段范围:白鸽岭、南岸、垵口、岭庵山、马岭山、天马山、吴同山、狮子岩、白山同、下角溪共10座隧道的灯具改造。 工程规模:10座隧道。 |
ED2 | 标段范围:鼓旗山、吾坑园、车罗山、大鼓山、大岭、福岭、大丘林1号、大丘林2号、尾洋、狮过山、格口、云中山共12座隧道的灯具改造。 工程规模:12座隧道。 |
2.3计划工期:
2.3.1 计划工期: 3 个月。
2.3.2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0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必须独立地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即签约合同价)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分包合同不算业绩。
(3)投标人业绩和信誉良好,并在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在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近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允许参投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可参投所有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9月28 日~2021年10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按下述地址到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楼5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6.2 投标文件应在2021年10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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