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CG_21_1076-1
项目名称:北京SKP商业区交通综合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2262.09957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北京SKP商业区交通综合治理工程的全部设计(方案设计的深化设计、施工图(含初设)设计、概算文件及专项深化设计,后续服务含竣工图及招标人提出的其他服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含竣工后试验、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负责,并提供相关所需服务。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总体策划以及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包括不限于树木砍伐手续、占掘路许可、交通导行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试验检测、专家论证工作及费用、扬尘排污费用缴纳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禁止指定品牌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04]1146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①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公共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2)资质类别相同等级不同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至 2021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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