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委托,对茂名分公司2021-2022年度风道、烟道、烟囱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所需风道、烟道、烟囱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茂名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1025-4801-12338-B1 2.项目内容:茂名分公司2021-2022年度风道、烟道、烟囱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挡板蝶阀风门及其配件 | 1.00 | 批 | 包1-风道、烟道、烟囱一批 | |||||||||
包号 | 招标企业 | 第1名份额 | 第2名份额 | ||||||||||
B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不低于50% | 不高于30%,且不保证份额 | ||||||||||
第3名份额 | |||||||||||||
不高于20%,且不保证份额 | |||||||||||||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茂名石化仓库或施工安装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在2018年-2021年期间需满足以下其中一条业绩:1、至少具有烟道模块(含衬里施工及预烘干)200万元供货业绩;2、至少具有500万元的烟风道供货业绩;3、至少具有1000万元加热炉预热回收系统的供货业绩;4、至少具有1000万元加热炉的供货业绩。同时提供相关合同或用户证明材料,无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的为无效业绩。 3.为保证衬里质量,衬里烧结后运输距离不得超过100公里。外地生产厂家可委托此范围内生产厂家进行衬里烧结,以正式的委托书为依据。 4.投标人取得D级及以上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锅炉制造许可证,并取得相应证书。 5.投标人承诺接到用户的通知后,技术人员需48小时内到达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无偿提供相应配件和维修工具。 6.投标人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二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 8.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1、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2、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的分供方应当完成信用认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9月30日8:00时至2021年10月14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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