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1110AB
项目名称:大连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统一通讯设备维保(2021年度)项目
预算金额:9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大连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统一通讯设备维保(2021年度)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
服务时间:以合同生效日期为服务开始日期,服务时间为以实际采购为准。
服务地点:大连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所在地,包括但不局限于大连、北京、上海、成都、重庆、天津、沈阳、丹东、营口,具体服务地点需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付款方式:服务费用由招标人按每3个月支付投标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招标人每满3个月,投标人按合同约定税率,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申请书》和《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费用(如有)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支付前3个月发生的实际费用。
项目拦标价:项目拦标价为人民币91.6万元整(含税),若投标报价超过拦标价,则按废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生效日期为服务开始日期,服务时间为以实际采购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具有完成此项目能力的供应商。3. 经查询,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4.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6. 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人上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仅需提供《审计报告》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 投标人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履约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8. 投标人需提供思科原厂开具的服务说明函。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及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至 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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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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