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1-348
项目名称:郑州市动物园(郑州市犬只收容站)饲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2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郑州市动物园(郑州市犬只收容站)饲料采购,包含小麦、玉米等饲料原料;
5.2质量要求:国家标准1等;
5.3供货地点:郑州市惠济区邙岭大道南段郑州市犬只收容站;
5.4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段。
5.5中标单位数量:1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6)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并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至 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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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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