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道南路停车场纯电动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JL-FGS000197-20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道南路停车场纯电动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JL-FGS000197-202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完成二分公司道南路停车场纯电动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箱变容量1600KVA;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企业2020年度财务报表;
6、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页截图);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 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8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10月25日18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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