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广州工程2021年检测设备-光谱仪所需光谱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1026-3833-12983-B1 2.项目内容:广州工程2021年检测设备-光谱仪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X射线荧光光谱仪\0-800μm | 6.00 | 台 | 包1-光谱仪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11月5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 中石化大厦A塔19楼买方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易派客承诺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提供商务偏差表,说明对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主要是合同条款)的响应情况。 3.技术要求中“★”项只要有1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 4.接受制造商(生产商)、代理商,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供连续三年(2018-2020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审计报告需为清晰扫描件; 2.连续三年无盈利否决。 6.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投标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业绩要求:2018~2020年连续三年物资“光谱分析仪器”,累计具有不少于200万合同额的供货业绩;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0月18日8:00时至2021年10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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