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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张店乡2021年第十二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采购公告

2021-10-18 18:53:5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鲁山县张店乡2021年第十二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张店乡2021年第十二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C2021-Bjc205

2、项目名称:鲁山县张店乡2021年第十二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076315.00元,最高限价:1076315.00元

第一标段:553810.00最高限价:553810.00元

第二标段:522505.00最高限价:522505.00元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第一标段:张店乡郭庄村种植基地灌溉井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张店乡马村张庄生产路建设项目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2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施工工期:60日历天 

5.5 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绿色发展、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投标人,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1.供应商应保证磋商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应承诺提供虚假材料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承诺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10月19日0时00分至2021年10月28日23时59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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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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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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