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2021年公祭台搭建及道旗安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602153403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2021年公祭台搭建及道旗安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602153403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49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供应商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可参考“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正本中应为原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正本中应为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9、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0月26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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