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SG[2021]0064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沱州街(爱河路—镜泊湖东路)绿化人行道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02515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02515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牡丹江市沱州街(爱河路—镜泊湖东路)绿化人行道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牡丹江市沱州街(爱河路—镜泊湖东路)绿化人行道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南湖北路21号建通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牡丹江市沱州街(爱河路—镜泊湖东路)绿化人行道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2.项目编码:JTSG[2021]006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预算金额:1990251.56元
7.采购内容:人行道铺装、道路照明、道路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计划工期: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9.建设地点:牡丹江市开发区
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潜在供应商人需具备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营业执照已改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新证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且近三年未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3.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4.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以便于招标人现场核验。)。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5.财务要求:1、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2、2018年--2020年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 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