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2021-353
项目名称:闽侯县医院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3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参数及指标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 (元) |
1 | 闽侯县医院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项目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项 | 119370 | 2300 |
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C、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磋商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则无需提供。
(2)供应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财务报告(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
●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可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档案数字化类);福建省外企业的须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依据国保发【2012】7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乙级资质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应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单位所在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供应商需持有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原件备查。未提供以上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注: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有原件备查。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磋商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9日 至 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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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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