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8局西安地铁八号线2标8工区项目、20局西延铁路XYZQ-8标(钢材、型材、柴油)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XAJC-2021-47-2
1.招标条件
1.1西安地铁8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2标段项目二分部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发改基础〔2019〕11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拨付及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八号线2标8工区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型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西延铁路XYZQ-8标项目已由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宜君至延安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9〕3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宜君至延安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23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拨付及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延铁路XYZQ-8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西安地铁八号线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合同金额8.9067亿元,合同工期51个月,开工日期2020年1月,竣工日期2023年12月。主要工程量:土建工程包含明挖顺做法、矿山法及盾构法,其中堡子村站长度为256m,面积为15733㎡,为地下两层岛式车站,双柱三跨箱型框架结构,采用明挖顺做法施工。广泰门站~堡子村站区间采用盾构法+矿山法施工,左线盾构为1039m,右线盾构为1070m,左线暗挖为147m,右线为142m。堡子村站~杨家庄站区间采用盾构法+矿山法+明挖法施工,左线盾构为1532m,右线盾构为1117m,明挖区间为310m。出入场线采用盾构法+矿山法+明挖法施工,左线盾构为1917m,右线盾构为742m,左线暗挖为443m,右线暗挖为869m,牵出线暗挖为173m。
2.1.2西延铁路XYZQ-8标,位于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合同金额27.71亿元,合同工期54月,开工日期2021年4月,竣工日期2025年10月。主要工程量:起讫里程:DK184+962.610~DK208+400.65,正线长度21.938km;桥梁11座总长4.122km,桥梁占比18.97%;隧道8座总长14.494km,隧道占比66.10%;路基(含站场)8段总长3.39km,路基占比15.46%。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钢材包件(适用于18局西安地铁八号线)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19年至2021年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2 型材包件(适用于18局西安地铁八号线)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财务相关报表,2019年至2021年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须提供无缝钢管物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所供应物资应满足最新国标、业主及项目部要求。
4.2.3 柴油包件(适用于20局西延铁路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的意向协议或代理协议,或至少提供能证明油品合法来源的2018-2021年增值税进项发票复印件两份;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19-2021年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对财务报表不做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7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9-2021年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至少提供成立后业绩;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同一投标人仅限中标一个包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网址:ecm.crcc.cn)进行注册登记后,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完善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0月20日08:00至 2021年10月2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凡参与此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之日前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注册并审核通过,否则不能参与此次采购活动。(已参与招标编号:CRCC-XAJC-2021-47批次首次招标对应包件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支付标书款)
5.2 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招标文件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组织售卖,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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