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RQ-CG2021-012
项目名称:玉溪高新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玉溪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管理局为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查隐患,部门监督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作用,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全面摸底排查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引导社会技术力量参与玉溪高新区安全生产公共服务、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做到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全覆盖,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消除,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经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管理局调查摸底,同时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需求,现拟将对玉溪高新区核心区(南片区、九片区)35户企业实施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提交检查成果汇编资料(彩图)纸质版不少于10份及word电子版一份,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由高新区负责督查整改后复审,复查抽查率应不少于已检查企业的30%,且在复查后提交复查成果汇编资料(彩图)纸质版不少于10份及word电子版一份;研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环保局调查摸底,同时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需求,现拟将对研和园区20户企业实施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提交检查成果汇编资料(彩图)纸质版不少于10份及word电子版一份,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由研和园区负责督查整改后复审,复查抽查率应不少于已检查企业的30%,且在复查后提交复查成果汇编资料(彩图)纸质版不少于10份及word电子版一份。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专家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在11月20日之前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完成检查成果汇编资料编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至2020年(近三年)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报表(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的相应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应急管理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至 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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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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