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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部医保智能管理、DRG智能管理监控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10-27 18:42:0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16-F1152

项目名称:医保智能管理、DRG智能管理监控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 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四)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五)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六)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七) 供应商可为生产商或销售商(代理商)。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及资质。同一生产商生产同类产品只接受1家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报价主要产品制造商(进口产品为全国总代理)的原厂厂家授权证书。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至 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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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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