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局株洲桥梁有限公司混凝土制品分公司物资采购(钢材、水泥、钢丝)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WHJC-2021-68-2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株洲桥梁有限公司混凝土制品分公司钢材、钢丝、水泥竞争性谈判,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 项目概况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株洲桥梁有限公司混凝土制品分公司,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合同金额:4.3207亿元,合同工期12个月,主要工程内容:长沙地铁6号线工程、长株潭西环线一期工程、湘桂铁路永州站改工程、铁建重工道岔分公司道岔配套岔枕等混凝土制品预制。
1.1资金来源:已落实。
1.2 采购物资名称: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附表1)。
2、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钢材GC-01、钢丝GS-02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供方需承诺在甲方资金困难时不计息垫资300万,垫资满额后,剩余货款按相应条款支付。同时供方在报价应充分考虑垫资成本,如买方遇资金困难供方必须在垫资额度内保证买方正常的材料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停供﹑断供,否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和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保留对供方追究损失的权利。
钢丝GS-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厂须具备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产1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绞线生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代理授权书或代理协议均可),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供方需承诺在甲方资金困难时不计息垫资600万,垫资满额后,剩余货款按相应条款支付。同时供方在报价应充分考虑垫资成本,如买方遇资金困难供方必须在垫资额度内保证买方正常的材料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停供﹑断供,否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和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保留对供方追究损失的权利。
水泥SN-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供方需承诺在甲方资金困难时不计息垫资400万,垫资满额后,剩余货款按相应条款支付。同时供方在报价应充分考虑垫资成本,如买方遇资金困难供方必须在垫资额度内保证买方正常的材料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停供﹑断供,否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和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保留对供方追究损失的权利。
3、发布公告的媒介
3.1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招标网(http://www.cgbidding.com/)、平台(http://)、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同时发布。
3.2 本次采购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4、采购文件获取及谈判保证金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竟谈者,请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2时 00分至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