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商品(再生)混凝土搅拌站和稳定土搅拌站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义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商品(再生)混凝土搅拌站和稳定土搅拌站成套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0310-ZBZX-设备-20210277
日 期:2021年10月28日
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项目名称:义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金义东南线北侧唐山坑1#地块。
建筑垃圾处置线:建筑垃圾处置固定式生产线1条,处置能力 3030t/d;
装修垃圾处置线:装修垃圾处置固定式生产线1条,处置能力 910t/d;
矿石加工制砂石生产线:矿石加工制砂石固定式生产线1条,处置能力 6060t/d;
混凝土制品生产线:制砖线一条,日产18.18 万块(折合标准砖 240x115x53mm);
道路材料生产线:道路混合材料搅拌站一套,生产能力道路建材(无机混合料)2000 t/d;
商品(再生)混凝土搅拌站:配置一个商品(再生)混凝土搅拌站,年生产能力100万方。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系统的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一个理论生产率不低于480m³/h,实际生产率不低于400m³/h的双生产线商品(再生)混凝土搅拌站和一个生产能力不低于600t/h的稳定土搅拌站成套系统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指导运行、验收、成本考核以及培训、售后、技术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2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应同时满足①-③项所有条件:
①时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②规模: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单条生产线理论生产率240m3/h(4.0m3搅拌主机)的整线设备(“整线设备”是指至少应包含配料站、粉料存储系统、计量系统、搅拌主机系统、输送系统、除尘、降噪系统设备)供货业绩;
③供货:合同供货清单需包括生产线整线设备;
【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合同双方名称、供货内容、生产率及签订日期等评审内容。】
5.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证明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电力”及“信用电力”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1年 10 月 29 日09时00分至2021年 11 月 8 日17时00分;
7.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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