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3205820001001283
项目名称:九台区人民医院平战结合综合用房扩建项目 净化工程
预算金额:499.238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9.238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地点:九台区福星大街100号。
招标范围:九台区人民医院平战结合综合用房扩建项目 净化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载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竣工。质保期:二年。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竣工。质保期: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3.2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如无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拒绝近年内(2018年-2020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企业参与投标。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至 2021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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