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液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1-215-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液氨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动力厂液氨区。
2.6 交货期:招标人通知3日内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
(1)必须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含有液氨;
(2)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3)近2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同类液氨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1)必须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含有液氨;
(2)提供货物制造厂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近2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同类液氨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3、投标人为贸易商的
(1)必须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含有液氨;
(2)近2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同类液氨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实际承运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委托他人运输的,应提供委托运输协议,且受委托方应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8日17时至2021年11月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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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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