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5012AG
项目名称:同济大学汽车学院专用车燃料电池系统方案设计及车辆布置与匹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件:专用车燃料电池系统方案设计及车辆布置与匹配
数量:壹项。
用途:科研保障
预算金额:人民币205万元
主要规格参数:1、完成4.5吨冷藏车燃料电池系统方案设计、数模设计及整车布置
2、完成8吨物流车的燃料电池系统模型设计
3、完成12.5吨物流车的供氢系统布置设计、燃料电池系统模型设计及整车布置
4、完成49吨牵引车的燃料电池系统散热设计与仿真、燃料电池与辅助系统模型设计及整车布置
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8年10月29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 财务状况报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以打印日期为准;(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近三年(从2018年10月29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至 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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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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