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ZC-2021-038
项目名称:河头消防站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637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637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满足河头消防站公共浴池热水供应需求,现采购一组空气能热水机组。机组储水量不少于5吨,设备须满足在天津冬季最不利工况下能正常运行。具体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自合同合同签订起20日内安装完成机组供货及安装,并具备验收条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6%的扣除。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供应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 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或者负责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20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至 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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