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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淀内部水流通道疏浚(百淀联通)试点工程可研与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1-11-03 13:15:33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白洋淀内部水流通道疏浚(百淀联通)试点工程可研与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淀内部水流通道疏浚(百淀联通)试点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白洋淀内部水流通道疏浚(百淀联通)试点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白洋淀内部水流通道疏浚(百淀联通)试点工程可研与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区域主要位于安新县、容城县境内,包括白沟引河入淀口、王家寨村西、藻苲淀至安新码头、圈头片区(光淀张庄、圈头、田庄村)通村路、采蒲台村通村路。白沟引河入淀口、王家寨村西、藻苲淀至安新码头段位于白洋淀北部;圈头片区(光淀张庄、圈头、田庄村)通村路位于白洋淀中部;采蒲台村通村路位于白洋淀南部。

2.2主要建设内容:(1)引黄入冀补淀入口采蒲台村进村道路管涵工程;(2)白沟引河入淀口清淤疏浚工程;(3)王家寨村清淤疏浚工程;(4)圈头片区(光淀张庄、圈头、田庄村)进村道路管涵工程;(5)藻苲淀至新安码头疏浚工程。

工程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清除试点区内主要阻水点,通过穿路构筑物联通淀区水水系,以提升试点区水动力条件,为淀区百淀联通工程的顺利实施积累经验。在5条进村道路上共布置15处穿路管涵,每处采用四孔并联方式排水,总长约880m。疏浚河长11730m,疏浚方量约为87万m³,其中水下方量约54万m³,水上方量约33万m³。

2.3项目总投资:约2.49亿元(含征地拆迁)。

2.4招标范围:

(1)可研及其专项报告编制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服务工作,并配合完成可研立项阶段所需支撑性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如有)等),完成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配合进行项目审查、备案等,成果满足有关部门要求;

(2)勘察测量及监测:①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勘察方案编写、初勘、详勘、补勘、地质勘察、工程室内试验、出具地质勘测报告等;②测量: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测量方案编写、水下及地上地形测量,出具测量测绘相应成果文件等;③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水质、底泥、阻埝的物理性状、营养成分等监测,同步开展水生态监测(如需),并出具CMA认证的监测报告(水生态监测除外)等;

(3)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图纸、概算等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提供技术交底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②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③编制实施效果评估报告;④与当地主管部门针对规划符合性的设计配合;⑤专业设计的设计配合;⑥配合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⑦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

上述成果需满足水利水电及环境保护行业各项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设计咨询机构审查及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并须提供设计交底,配合后续用地审批、用地征迁、招标、施工、验收、科学研究(如有)、奖励申报(如有)等工作。

2.5服务期限:

(1)可研及其专项报告编制服务期限: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文件报审稿;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登记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等专项报告在项目开工之前提供。服务期限为取得各专项报告批复之日止,如项目设计方案发生调整,需配合招标人完成专项方案调整及变更等相关工作。

(2)勘察测量监测服务期限为: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监测报告,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设计服务期限为: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报送设计方案,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开展设计方案审查的深度;相关主管部门批复设计方案后5日内提供初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图纸、概算等内容);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20日内完成满足开工需求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上述设计服务期限仅为初步预计的设计服务期限,最终设计服务期限应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的约定为准。项目实际实施时须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执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种资质:

①可行性研究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水利水电或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服务范围须含项目咨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且投标人具备a、综合甲级资信等级,或b、水利水电或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信等级的工程咨询机构;

    ②工程勘察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b、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b、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水环境(含水体、水域)综合治理项目(含清淤或疏浚内容)或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含清淤或疏浚内容)的可研、勘察和设计业绩(上述业绩可以为不同工程包含上述内容的单个合同业绩,也可以为同一工程包含上述内容的合同业绩;一个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研编制合同业绩加一个符合上述条件的勘察合同业绩加一个符合上述条件的设计合同业绩视为一个满足资格条件的合同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①可行性研究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或水运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③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担任。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u.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v.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以上t、u、v.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分工,且均须满足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本招标公告3资质要求并提供对应的业绩;②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委派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进行投标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7)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3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1年11月0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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