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SZB21-284
项目名称: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及视频监控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6.05703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及视频监控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4)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2019.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响应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日期之后的相关证明材料;(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供应商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至 202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3: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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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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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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